《蒲公英女孩》


让时间停止的女孩 / (美) 罗伯特·富兰克林·杨著 ; 赖逸娟译. -- 北京 : 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2016.10
ISBN 978-7-5502-87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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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公英女孩

  山丘上的那个女孩让马克想到埃德娜·圣·文森特·米莱[1]。也许是因为她站在午后的阳光下,头发在风中飞舞,泛着蒲公英的色泽;也许是因为她那件样式过时的白色洋装,裙摆在她细长的双腿边飞旋。无论如何,他很确定,当时,她是以某种方式从过去来到现在的;但是后来证明她并非来自过去,而是未来。
  他在她身后隔着一段距离的地方停下,因为走上坡路而气喘吁吁。她还没看到他,他思索着该如何让她发现他在这里,又不至于受到惊吓。
  他还拿不定主意,便掏出烟斗,填满烟草,点火,接着把手掌圈成杯状护着烟斗,朝里吹气,直到烟草终于燃起。当他再度望向她时,她已经转过身来,好奇地凝视着他。
  他慢慢地走向她,敏锐地感觉到天空有多近,享受着扑面而来的风。他对自己说,应该要更经常爬山的。他刚上山时脚步沉重,而现在树林被他远远地抛在底下,回过头,可以看到秋天的第一抹淡红在微微燃烧。再越过树林往下看,是一个小湖泊,湖畔连着小屋和码头。他的妻子临时被找去当陪审团团员,他只得独自消磨原本从暑假省下来的两个星期假期,寂寞度日。白天他在码头独自钓鱼,到了微寒的夜晚,就在用椽建筑的客厅的大火炉前读书来打发时间。如此一成不变地生活了两天以后,他漫无目的地往树林里走去,最后终于来到了这座山丘,他爬上来,见到了女孩。
  她的眼睛是蓝色的,他走向她时就看到了——蓝得就像后面那片框住了她那纤细身形的天空。她有椭圆形的脸蛋,看起来年轻、柔软而甜美。一种似曾相识之感油然而生,强烈得让他不得不抗拒那股冲动,免得自己伸出手去触摸她被风亲吻的脸颊。即使他的手还好好地放在身体两侧,他仍感觉到指尖的震颤。
  “怎么搞的,我已经四十四岁了,”他困惑地想,“而她几乎不超过二十岁。老天,我怎么了?”
  “你喜欢这风景吗?”他大声问。
  “噢,喜欢。”她转身说,一边热情地把手弯成半圆形,“不觉得风景超棒吗?”
  他随她的视线望去。“对。”他说,“很棒。”在他们底下又是一片树林,带着九月的温暖色调往低地延伸,环抱数英里[2]之外的一座小村庄,最后停在郊区前缘的第一座村落前方。远远望去,薄雾使海湾市的锯齿状轮廓显得很柔和,使它看来像是不规则延伸的中世纪城堡,如梦境一般似真似幻。“你也从城里来?”他问。
  “从某方面来说,我是,”她说着,对他露出微笑,“我是从距今两百四十年的海湾市来的。”
  她的微笑透露出她并不真的期待他会相信她,但也暗示了他如果能假装相信,事情会比较好。他回给她一个微笑。“那就是公元 2201 年咯,对吧?”他说,“在我的想象里,到了那时,这个地方已经变得很大了。”
  “哦,是这样没错,”她说,“现在这个地方是都会区的一部分,而且会往那儿一直延伸。”她伸手指向他们脚下那片树林的边缘,“第两千零四十街会直直地穿过这片枫树林。看到那边的那片洋槐树了吗?”
  “嗯,”他说,“看到了。”
  “新的购物中心在那里。超市大到要花上半天才能走完,从阿司匹林到飞行汽车,几乎什么东西都买得到。然后,在超市旁边,就是现在山毛榉树丛的所在,是一家很大的服饰店,里面满满的都是设计师领导品牌的最新时尚款。我身上穿的这件衣服是今天早上才在那家店里买的,漂亮吧?”
  如果那能叫漂亮,也是因为穿在她身上。不过,他还是礼貌地看了看她的衣服。他并不熟悉衣服的布料,那布料看起来好像混合了棉花糖、海浪泡沫和雪。
  他觉得,要么是魔法纤维制造公司发明化合物的能力无边无际,要么明显是年轻女孩们夸大故事的能力无边无际。“我想你是搭时光机来的。”他说。
  “对,我爸发明的时光机。”
  他凑近看她,他从没看过这么坦率的表情:“你常来这里吗?”
  “嗯,常来。这里是我最爱的时空坐标,有时候我会在这里站上好几个小时,一看再看。前天,我看见一只兔子。昨天,我看见一只鹿。而今天,我看见你。”
  “不过,哪来的昨天?”马克问,“如果你老是回到同一个时间点的话。”
  “哦,我了解你的意思。”她说,“理由是,时光机也像其他东西一样,会被时间的流逝所影响。如果你想要待在完全一样的时空坐标,每隔二十四个小时就要把时间拨回去。我从来没这样做过,因为我更喜欢每次都回到不同的日子。”
  “你父亲从不跟你同行吗?”
  一列排成V字形的雁懒洋洋地飞过他们头顶,她看了好一阵子才又开口。
  “我父亲病了。”她终于说,“如果可以,他也很想来。不过我把我看到的东西都告诉他了。”她迅速地加上一句:“这就和他真的来到这里几乎一样。你不这么认为吗?”
  她看着他,带着一种热切之情,这触动了他的心。
  “我确定是的,”他说,“能拥有一架时光机,一定很棒。”
  她严肃地点头:“对于喜欢舒适草地的人们来说,这是个福音。在二十三世纪,已经没剩下多少草地了。”
  他笑了:“在二十世纪就已经没剩多少了吧。我猜你会说这架时光机是收藏等级的,那我得更常来看看它。”
  “你住在这儿附近?”她问。
  “我住在山下大约三英里远的一栋湖畔小屋。我原本是来度假的,但这不算是真正的假期。我太太被召去担任陪审团团员,没办法陪我一道来,假期又不能延后,所以我只好勉强来当一下梭罗了。我叫马克·兰道夫。”
  “我叫茱莉,”她说,“茱莉·丹佛斯。”
  这名字很适合她,就像白洋装那般适合她;还有蔚蓝的天空、山丘,以及九月的风,都很适合她。她很可能就住在树林里的小村庄,不过这并不重要。如果她想假装自己来自未来,他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好的。唯一重要的是他第一眼看见她时心中的那种感觉,还有他每次凝视她柔和的脸庞时袭向他的柔情。“茱莉,你从事哪一行?”他问,“或者,你还在念书?”
  “还在念,念跟秘书相关的科系。”她说着,往前半步,握着自己的手,做了个漂亮的旋转。“我应该会喜欢当秘书吧,”她继续说,“在重要的大公司工作,记下重要的大人物说的话,一定很棒。兰道夫先生,你想要我当你的秘书吗?”
  “我很乐意。”他说,“我太太曾是我的秘书,在大战爆发前。我们就是这样认识的。”为什么要说这个?他搞不懂自己。
  “她是个好秘书吗?”
  “她是个一流的秘书。我很遗憾我失去了这样的好秘书。不过,虽然我在这方面失去了她,但在另一方面得到了她,所以我猜你不会认为这算是失去吧。”
  “嗯,我想那不算失去。现在,我得走了,兰道夫先生。爸爸想要我告诉他我看到了什么,而且我该准备他的晚餐了。”
  “你明天会来吗?”
  “可能会。我每天都来。再见了,兰道夫先生。”
  “再见,茱莉。”
  他目送她轻快地跑下山丘,消失在枫树林里。两百四十年后,那里是第两千零四十街。他微笑起来。真是个迷人的孩子,他想。拥有如此无法压抑的惊奇,对生命如此热情,一定很刺激吧。他现在更能充分地欣赏这两种特质,因为他曾经抗拒它们。在二十岁的时候,他是个严肃的年轻人,半工半读完成法律系的学业。二十四岁时,他已经有了自己的事务所,虽然很小,但完全占据了他的时间——好吧,也没有完全占据。当他跟安妮结了婚,曾有一段短暂的过渡期,那时谋生欲望已不那么迫切。然后,战争爆发,又有另一段过渡期——这次更长——谋生似乎显得很遥远,有时甚至像一种可鄙的企求。然而,在他回归日常生活之后,为生活汲汲营营的急迫性便以一种报复之态回来了,因为他有了儿子、妻子要养。而从那时开始,他便非常忙碌,这几年,他才开始给自己每年四个星期的假期,前两个星期会与安妮以及杰夫在他们挑选的地点一起度过;等杰夫回到学校,剩下的两个星期,他会和安妮一起待在湖畔小屋。而今年呢,他要独自一人度过剩下的两个星期。好吧,或许也不算独自一人。
  他的烟斗已经熄了好一阵子,他都没有发现。他再次把烟点上,深深地吐向风中,然后下了山,朝着小屋的方向穿越树林。秋分了,白昼明显变短。此刻,白昼几乎已到了尽头,夜晚的湿气在干燥的空气中弥漫开来。
  他走得很慢,当他抵达湖边时,太阳已经完全下山了。那是个小湖泊,不过湖水很深,湖边有倒塌的树木。小屋背对着湖岸的一排松树,一条蜿蜒小径把屋子和码头连接起来。在小屋后面有一条碎石车道,通往进入高速公路前会经过的泥土路。他的旅行车停在后门,随时准备将他载回文明世界。
  在厨房吃了简单的晚餐之后,他便到客厅去看书。小屋里的发电机断断续续地发出嗡鸣,不过除此之外,夜晚很清静,并没有现代人习以为常的那种噪音。他从炉火边收藏丰富的书柜里挑了一本美国诗选,坐了下来,用拇指翻页,翻到《山丘上的下午》[3]。他把这首诗读了三遍,每读一遍都能看到茱莉站在阳光下的身影,她的头发在风中飞舞,洋装的裙摆在旋转,像温柔的雪包覆了她修长美丽的双腿。他的喉咙像被什么哽住了,难以吞咽。
  他把书摆回架子上,往屋外走去,站在没什么装饰的门廊旁抽烟。他强迫自己去想安妮,她的脸立即清晰浮现出来——坚定而线条柔和的下巴,温暖、富有同情心的眼睛,带着一丝他从来都无法分析的奇怪的恐惧,柔软依旧的脸颊,温柔的微笑——而借由回忆她的亮褐色发丝以及她高挑、轻盈的优雅身段,每项特质都更加吸引人。当他想到她时,一如往常地,他发现自己惊叹于她能永远年轻,惊叹着这么多年过去了,她仍同样迷人,一如好久以前的那个早上,他正在查阅资料,却讶异地看见她怯生生地站在他的办公桌前。不可思议的是,才过去二十年,他就如此热烈地渴望与一个幻想过度的女孩幽会,而这个女孩年轻得甚至可以当他的女儿。好吧,他没有——没有真的这样做。他曾经有过短暂的动摇——仅此而已。有那么一刻,他的情感抛弃了平衡,摇摇晃晃。如今他的双脚又站回该站的地方,世界回到了明智、理性的轨道上。
  他轻轻地敲了敲烟斗,进到屋内。在卧室里,他脱去外衣,躺进被窝,熄掉了灯。睡眠本该立即降临,现实情况却并非如此。当他终于睡着了,却感觉支离破碎,伴随着撩人的梦境。
  “前天,我看见一只兔子。昨天,我看见一只鹿。而今天,我看见你。”
  第二天下午,她穿了一件蓝色洋装,蒲公英色的金黄发丝上绑着小小的蓝色缎带。他面向山丘,一动不动地站了一会儿,等着那股喉咙紧绷的感觉消失。接着他走过去,站在她身旁。然而,当他看见她颈部和下颌的柔软线条时,那股紧绷感又回来了。她转身说:“你好,我没想到你会来。”
  他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回答。“但我来了,”他终于开口,“而你也是。”
  “对啊,”她说,“我很高兴。”
  附近有裸露的花岗岩盘,形状类似一张长椅,他们就在那里坐下,俯视底下的土地。他往烟斗里填好烟草,点燃它,把烟吐向风中。“我爸爸也抽烟斗。”她说,“他点烟时,也会用手掌护着烟斗,就像你这样,即使当时根本没有风。
  你跟他,有很多地方都很相似。”
  “跟我谈谈你父亲吧,”他说,“也谈谈你自己。”
  她说了。她说,她二十一岁,她父亲曾为政府工作,是一名物理学家,如今已经退休,他们住在第两千零四十街的一间小公寓里,自从四年前她母亲过世,她就负责帮父亲打理房子。后来换他告诉她关于自己、安妮以及杰夫的事。他告诉她,他如何打算某天让杰夫成为事务所合伙人;也告诉她安妮的拍照恐惧症,安妮如何在婚礼当天拒绝拍照,直到婚后仍始终如一;还有他们一家三口去年夏天露营旅行的愉快时光。
  当他说完,她说:“你的家庭生活好棒。
  1961 年一定是很适合生活的一年!”
  “你有时光机,想的话,随时都能搬到这里。”
  “事情没这么简单。除此之外,我不会抛下我父亲,而且也要考虑到时光警察的问题。你知道吗?时光旅行的资格只限于政府赞助的历史考察队成员,一般大众不在此列。”
  “但你似乎来去自如。”
  “因为这架时光机是我父亲自己做的,时光警察并不知道。”
  “但这么做依然触犯了法律吧。”
  她点点头:“不过,只有在他们眼中才算,只有根据他们那套时间概念才算。我父亲有他自己的一套。”
  听她说话很愉快,至于谈些什么内容,真的不太重要,不管话题有多牵强,他都希望她能漫无边际地继续讲下去。“告诉我那是怎么回事。”他说。
  “首先,我要告诉你官方的想法。认同那一套的人会宣称未来的人不应该实际参与任何发生在过去的事件,因为他们的存在会造成时空矛盾,而为了消除矛盾,未来的事件将因此而改变。因此,时光旅行部门规定,只有经过授权的人才能使用时光机,还组织了警力,要逮捕那些想穿越到不同年代的人。有些人渴望以更简单的方式生活,还有些人假扮成历史学家,好让自己永远回到过去的年代。
  “但是根据我爸爸的想法,时间是一本早就已经被写好的书。我爸爸说,从宏观宇宙的角度来看,所有即将发生的事件都早已发生。因此,假如有一个来自未来的人参与了过去的事件,变成了事件的一部分,其中有个简单的理由,那就是一开始他便已涉入其中。如此一来,就不可能会有矛盾存在。”
  马克深深地吸了一大口烟,他有此需要。“听起来你父亲是相当厉害的人。”他说。
  “嗯,他是!”热情染红了她的双颊,让她的蓝眼更加明亮。
  “你不会相信他读过多少书,兰道夫先生。
  我们家都要被书塞爆了!黑格尔、康德和休谟,爱因斯坦、牛顿和魏茨泽克。连我——连我自己也读了一些。”
  “我想也是。事实上,我也有点涉猎。”
  她欣喜若狂地看着他。“太好了,兰道夫先生。”她说,“我猜我们有很多共同的兴趣!”
  接下来的对话证明了他们的兴趣确实有共同之处。虽然对一个男人和一个女孩来说,在九月的山丘上讨论先验美学、贝克莱的主观唯心主义和相对论有些煞风景,但他还是立即回应了,即使自己是四十四岁的男人,而对方是二十一岁的女孩。不过,幸好状况有改善。他们针对先验美学的热烈讨论不只引出了先验和后验的结论,也引出了她眼中那片无垠宇宙的星光;贝克莱主义的败退,不仅点出了这位好好主教在理论上的先天缺陷,也点出了她脸颊的粉红;而他们针对相对论的评论不仅证实了E一定等于mc2,也证实了拥有知识对于女性魅力来说完全不会扣分,而是加分。那一刻,他的心情游荡到很远,远得超过了他应有的权利,直到他上床睡觉,那份心情仍未消失。这一次,他甚至没有试着去想安妮,因为他知道那毫无帮助。他躺在黑暗中,坦然接收了所有随便冒出的念头——而所有念头都与九月的山丘有关,与一个有着蒲公英发色的女孩有关。
  “前天,我看见一只兔子。昨天,我看见一只鹿。而今天,我看见你。”
  隔天早晨,他开车前往小村庄里的邮局,确认是否有给他的信件。
  一封也没有。他并不惊讶,杰夫就像他一样不爱写信,而安妮在此时此刻很可能被禁止与任何人联络。至于事务所,他已经叮嘱过秘书别打扰他,除非有最紧急的事件。
  他盘算着是否要问那个干瘦的邮局人员,有没有姓丹佛斯的人家住在这一区。他决定不问。若他这么做的话,将破坏茱莉煞费苦心虚构的幻想。即使他不相信茱莉的话,也不想亲自推翻。
  那天下午她穿着和发色相同的黄色洋装。看见她时,他再次感到喉咙一紧,说不出话来。不过,当刚开始的那一刻过去后,话题就来了,一切都发展得很顺利,他们的思绪像两条兴高采烈的小溪汇聚般,欢快地在下午的河道上奔流。这一次,当他们分别时,换她开口问:“你明天会在这里吗?”虽然她只是比他抢先说出了这句话,但当他穿过树林回到小屋的一路上,这句话一直在他耳畔回荡着,然后他在门廊前面抽了一整晚的烟斗,让这句话陪他进入梦乡。
  第二天下午,他走上山丘,却发现那里空无一人。起初,失望使他一阵麻木,接着他想,她一定是迟到了,仅此而已,她很可能随时都会出现。于是他坐在花岗岩长椅上等待,但她一直没有来。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然后是一小时又一小时地过去。黑夜的暗影从树林开始往上蔓延,爬上了山丘,空气变得更冷。最后他放弃了,悲惨地回到小屋。
  第三天下午,她仍然没有出现。再隔一天也没有。他吃不下,也睡不着,唯有钓鱼与他相伴,他再也无法读书。与此同时,他恨起了自己——恨自己表现得像一个害了相思病的男学生,恨自己的反应就像任何一个看到漂亮脸蛋和美腿的四十岁白痴。几天前,他从未多看其他女人一眼;而今他在这里,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他不仅看了别的女人,还爱上了她。第五天,他走上山丘,心中已不存希望——他突然看见她站在阳光下,希望又再度燃起。他看到她穿了一身黑的时候,本该猜到她没出现的理由,但他没有——直到走过去,看见她从眼睛里流出的泪水,还有她嘴唇无法掩饰的颤抖。“茱莉,怎么回事?”
  她紧紧地抱住他,肩膀颤抖着,把脸埋进他的外套。“我爸爸死了。”她说。出于某种原因,他知道这是她事发后第一次流泪,知道她在守灵和葬礼的现场都只是坐在那里,没有哭泣,没有崩溃,直到现在才哭出声来。
  他温柔地环抱住她。之前他从未亲吻过她,现在也没有,至少不算真正的吻。
  他的嘴唇滑过她的前额,短暂地触了触她的头发——仅此而已。“我很遗憾,茱莉,”他说,“我明白他对你来说有多重要。”
  “他一直知道自己快要死了,”她说,“一定是从他开始进行锶 90实验的时候就知道了。可是他从来没有告诉任何人,甚至没有告诉我……我不想活了。没有他,人生就没有值得我为之活下去的东西——没有了,没有了,没有了!”
  他紧紧地抱着她:“你会找到值得让你活下去的东西,茱莉,或者某个人。你还年轻,你还是个孩子,真的。”
  她猛然抽身,抬起一瞬间没了眼泪的眼睛瞪着他:“我不是孩子!你竟敢叫我孩子!”
  他惊诧地放开她,往后退了几步。他从没看过她愤怒的模样。“我不是那个意思——”他开口。
  她的愤怒消失了,如同来时一样迅速:“兰道夫先生,我知道你无意伤害我的感情。不过我并不是个孩子,真的,我不是。答应我,绝对不再这样叫我。”
  “好,”他说,“我答应你。”
  “现在,我得走了,”她说,“我还有一大堆事情要办。”
  “你——你明天会来吗?”
  她久久地看着他,蓝眼睛泛起有如夏日阵雨后的雾气,看起来很闪亮。“时光机不能用了,”她说,“有些部分需要换零件——可是,我不知道要怎么换。我们的——我的时光机可能还能再飞一趟吧,但是我不太确定。”
  “不过,你会试着过来吧,对吗?”
  她点头:“对,我会试试看。兰道夫先生——”
  “嗯?”
  “假如我没办法来的话——请你记得,我爱你。”
  然后她就走了。她轻盈地跑下山,没多久就消失在枫树林里。当他点烟的时候,双手颤抖着,火柴都烧到了指头。
  后来,他不记得自己是回到了小屋里之后吃了晚餐还是直接上床睡觉了。不过那些事情他一定全都做过了,因为他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房间里,而当他走进厨房时,发现晚餐的碗盘放在沥水架上。
  他把碗盘洗了,煮了咖啡。早上他在码头钓鱼,好让心思保持在空白状态。等到晚一点,他再去面对现实。现在他只要知道她爱他,只要知道再过几个小时就能再跟她见面,就够了。他很确定,就算是一架坏掉的时光机,要把她从小村庄载到山丘上,应该也不成问题。
  他早早就到了,坐在花岗岩长椅上,等她从树林里出现,走上山坡。他可以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像铁锤声一样怦怦作响,他知道自己的手正在发抖。“前天,我看见一只兔子。昨天,我看见一只鹿。而今天,我看见你。”他等了又等,但她没来。第二天也没有。当夜晚的影子开始拉长,空气变得冰冷,他下了山,走进枫树林里。他找到了一条小路,循着它走进森林,然后穿越了森林,走进村庄。他停在小邮局前方,检查有没有给他的信。干瘦的邮局人员告诉他没有信之后,他仍然徘徊不去。“有——有没有姓丹佛斯的人家,住在这儿附近什么地方?”他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
  那个邮局人员摇了摇头:“从没听过这名字。”
  “最近镇上举行葬礼了吗?”
  “将近一年没有了。”
  在那之后,虽然他每天下午都到山上去,直到假期结束为止,但他心知肚明,她不会回来了。她不见了,就好像从来不曾存在一样。到了晚上,他常在小村庄里徘徊,不顾一切地希望是邮局人员搞错了;但他没有见到茱莉的踪迹,他向路人描述茱莉的外貌,也只得到否定的回答。
  十月初,他回到了城市。他尽了最大的努力去面对安妮,表现得仿佛他们之间未曾有过任何改变。但她似乎在见到他的那一刻就知道,有些东西不一样了。
  虽然她什么都没问,但随着几个星期过去,她变得越来越安静,而她眼里那分令他迷惑的恐惧则变得越来越明显。
  他开始在星期日的下午开车去乡下,去那座山的山顶。枫树林已然转成金黄色,天空甚至比一个月前更加蔚蓝。他在花岗岩长椅上坐着,凝视着当初茱莉身影消失的地方,一坐就是几个小时。“前天,我看见一只兔子。昨天,我看见一只鹿。而今天,我看见你。”
  然后,在十一月中的某个雨夜,他发现了一只行李箱。那是安妮的,他之所以会发现,完全是出于意外。她去镇上玩宾果游戏,留他独自待在家中。在两小时内看了四个令人麻木、厌倦的电视节目之后,他记起家里收着去年冬天的拼图游戏。他渴望抓住某样东西,什么都好,只要让自己不再去想茱莉,所以他爬上阁楼去找拼图。当他在好几个堆起来的箱子里东翻西找时,行李箱从旁边的架子上掉了下来,摔在地上的那一刻,箱子应声打开。
  他弯腰去捡。这个行李箱是他们婚后租了小公寓时她带来的,他记得她总是锁着它,也记得她笑着跟他说,行李箱里锁着一个妻子得藏好的秘密。多年下来,锁头已经生锈,这一摔,就把锁摔坏了。
  他想把箱盖合上,然而,当他看到箱盖边缘露出一件白色洋装的滚边时,他定住了。这布料给他一种模糊的熟悉感。不久以前他才看过类似的—— 一种像棉花糖又像海浪泡沫和雪花的布料,浮现在他心头。
  他把箱子的盖子打开,拿起了那件洋装,手指微微发抖。他摊开它,把它挂在房间里,洋装看起来就像温柔的雪。他看了很久,喉咙紧绷。接着,他又轻柔地把衣服折好,放回行李箱,合起箱盖,把行李箱放回原处。“前天,我看见一只兔子。昨天,我看见一只鹿。而今天,我看见你。” 雨滴轻敲着屋顶。他的喉咙太紧绷了,有那么一瞬间,他以为自己就要哭出来。他缓慢地步下阁楼,沿着螺旋梯走进客厅。壁炉上的时钟指着十点十四分。再过几分钟,她就会在转角从宾果巴士上下车,然后会沿街步行回家。安妮会……茱莉会……茱莉、安妮?
  那是她的全名吗?很可能是。一般人取化名的时候,常会保留部分原名;况且她已经彻底换了一个姓氏,可能会觉得名字随便取也无所谓。除了改名之外,她一定还做了其他事,好躲开时光警察的追捕。难怪她从来都不拍照。而很久以前,当她怯生生地走进他办公室应征工作的那天,她一定吓坏了吧。形单影只地活在一个陌生的年代,既不知道父亲的时间理论是否正确,也不知道原本在四十几岁时曾爱上她的那个男人在二十几岁的时候是否同样会对她产生爱意。但她回来了,就像她承诺过的那样。
  二十多年了,他不可思议地想,她一定都心知肚明,有那么一天,他将走上一座九月的山丘,看见她站在那里,一个年轻可爱的她就在阳光下,然后他会完完全全地再度爱上她。她一定知道的,因为那一刻是他未来的一部分,也是她过去的一部分。可是她为什么不告诉他?为什么直到现在都不告诉他?
  突然之间,他懂了。
  他觉得难以呼吸。他走向前廊,披上了雨衣,步入雨中。他在雨中走着,雨水猛烈地打在脸上,一滴滴沿着他的脸颊往下流淌,有些是雨,有些是泪。像安妮——或说像茱莉——那么美,美得好像永远不会变老的人,怎么可能怕老?她难道不知道,在他眼里,她不可能会老——自从他在办公桌前抬起头看到她的那一刻起,他就爱上她了。对他而言,从那天起,她从来都没有改变。她难道不明白,正因如此,在他眼里,山丘上的女孩才那么像个陌生人?
  他到了街上,朝着街角的方向走去。当宾果巴士停在转角,穿着白色风衣的女孩从巴士走下来时,他也几乎刚好抵达。他喉咙紧绷得有如刀割,完全无法呼吸。如今她蒲公英般的发色变深了,迷人的小女孩模样已然消失,但那种柔和的美仍停驻在她温柔的脸上,而在十一月的街灯苍白的光芒下,她修长的双腿展现出的那分优雅和对称之美,是他在九月的金黄色阳光下不曾见到的。
  她迎向他时,他在她眼里看到了熟悉的恐惧——一种因为他知道了理由而更加无法忍受的深刻的恐惧。她的身影在他的泪眼前方变得朦胧,他几乎盲着走向她。当他走到她面前时,他的视线清晰了,他伸手轻触她被雨淋湿的脸颊,仿佛穿越了岁月。她知道,一切都没事了。她眼中的恐惧随即远离,永远远离,而他们就这样在雨中手牵着手,往回家的路上走去。


[1] 埃德娜·圣·文森特·米莱(Edna St. Vincent Millay,1892 - 1950),美国抒情诗人、剧作家,也是第一位获得“普利策诗歌奖”的女性。除了文学成就外,她广为人知的事迹也包括放荡不羁的波西米亚式生活,以及双性恋情。
[2] 1 英里 ≈ 1.609 公里。
[3] 埃德娜·圣·文森特·米莱的诗,原诗题为 Afternoon on a Hill。